云南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100問(第一講:前30問)
發布人: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6年06月22日 閱讀次數:714 云南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100問
1.國家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有哪些?
答:國家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政策有:
(1)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中西部地區就業:①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②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由政府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③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優先錄;④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的,給予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高職(高專)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今后相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參加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2)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兵役:①由政府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②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③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優先錄;④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⑤退役后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3)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高校畢業生在參與項目研究期間,享受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補助,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4)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①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埔陨袭厴I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②為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方面的服務;③登記失業并自主創業的,如自籌資金不足,可申請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提高貸款額度;④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⑤靈活就業并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5)強化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①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②機關、事業單位免收招聘報名費和體檢費;③高?筛鶕䦟嶋H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④對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由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并組織就業見習和職業技能培訓。
2.什么是基層就業項目?
答:基層就業項目,是國家為了引導大學生到基層、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促進邊遠、貧困、山區鄉村社會事業的發展;拓展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渠道;培養造就一大批既有現代科學知識、又有基層工作經驗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優秀青年人才;不斷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而實施的具體項目。
目前我省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主要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及“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3.什么是“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
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以下簡稱“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是由共青團云南省委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負責統籌指導,以州(市)、縣為主組織實施的我省基層就業項目之一,服務時間一般為2年。
4.“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如何組織領導?
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共青團云南省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成立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總體規劃和指導。領導小組下設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項目辦設在共青團云南省委,負責制定地方項目的年度實施方案和相關管理辦法,做好項目的監督及指導工作。
各州(市)在州(市)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相應成立州(市)項目領導小組并設立州(市)項目辦,負責確定項目實施縣、籌措州(市)專項補助經費及本州(市)項目工作的協調、組織和管理。
各服務縣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縣項目領導小組并設立項目辦,負責志愿者的招募、培訓、派遣、管理等工作。
5.“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內容是什么?
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1000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農村中小學、醫療衛生機構和農技推廣服務機構開展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工作。
6.“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1)志愿者服務期間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補助費600元,每人每年發給交通補貼200元,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200元。每人每月所需生活補助費200元和每年交通補貼200元,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200元由省財政解決,其余部分由實施項目的州(市)解決。
(2)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戶口轉回原籍或生源地人才服務中心。
(3)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或城鎮社區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4)服務期滿,對志愿者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愿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5)志愿者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銅獎獎章;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銀獎獎章,其中,表現優秀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金獎獎章。
(6)獲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銅獎獎章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省內碩士研究生,筆試總分分別加10分、8分、5分;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各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獲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銅獎獎章的志愿者,2年內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省內公務員,筆試成績總分分別加4分、3分、2分。
(8)在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及邊境縣事業單位服務期滿且自愿留下工作的志愿者,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經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審批,特別優秀的可以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在其他縣(市、區)服務且愿意留在服務單位工作的志愿者,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服務期滿后進入市場自主擇業的志愿者,有關部門推薦其在本系統內就業。
(9)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時,可采取適當加分的辦法對其予以照顧;國有企業聘用工作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一旦錄。ㄆ赣茫楣珓諉T(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服務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工齡。
(10)服務單位應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服務期間,志愿者在面臨升學、就業機會以及自主創業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縣項目辦和州(市)項目辦審批同意后,可以終止志愿服務,并報省項目辦備案。
(11)2005年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2年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照以上政策執行。
(1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志愿者可享受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相關優惠政策。
7.什么是“特崗計劃”?
答:“特崗計劃”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簡稱,是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的基層就業項目之一,“特崗計劃”教師聘期為3年。
8.“特崗計劃”的實施范圍是什么?
答:“特崗計劃”的實施范圍以“兩基”攻堅縣(市、區)為主,適當兼顧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聚居縣(市、區)。
9.“特崗計劃”選聘對象的條件和要求是什么?
答:選聘對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并符合以下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師范類專業?飘厴I生;其中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畢業生要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2)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4)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10.什么人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選聘為特設崗位教師?
答:以下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選聘:(1)愿意回生源地農村學校任教的畢業生;(2)師范教育類本科緊缺專業的畢業生;(2)少數民族,特別是人口在10萬以下少數民族的畢業生;(4)省級、校級優秀畢業生,省級及省級以上“三好生”,校級“三好生”。
11.特設崗位教師享受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特設崗位教師一經聘用,從報到之月起,按國家現行工資制度執行當地定級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享受當地現行政策。在特設崗位任教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可在原定級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含津貼)。
符合相應條件的特設崗位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參加“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選招;特設崗位教師的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所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
對三年聘期滿后報考研究生的特設崗位教師,入學考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推薦免試入學。
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滿后,要求重新擇業的,享受云南省當年應屆畢業生的優惠政策,選擇工作單位和崗位。
實施“特崗計劃”的縣(市、區)教育局要安排特設崗位教師,進行每年不少于45學時的專業能力提高等內容的免費培訓。
特設崗位教師按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進行招聘。3年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特設崗位教師,經州(市)人事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正式在編職工管理,其在特設崗位工作的3年時間連續計算工齡。
根據省委組織部等六部門《關于2003年選拔高校優秀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的通知》(云組通〔2003〕32號)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錄用百名優秀高校應屆畢業生到78個重點扶持縣100個鄉鎮中學任教的通知》(云教人〔2003〕39號)選派的教師,三年任教期限屆滿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參加跨地區的特設崗位教師的應聘。
12.什么是“三支一扶”?
答:“三支一扶”是“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簡稱,是從2006年起,連續5年,招募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基層就業項目之一,招募生在農村基層志愿服務期為2年。
13.“三支一扶”如何招募?
答:“三支一扶”每年全省計劃招募1000名左右,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師范、經濟類為重點。服務崗位為鄉鎮以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基層一線,側重于艱苦邊遠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我省扶貧開發重點鄉鎮等地區。
14.“三支一扶”招募的對象和條件是什么?
答:“三支一扶”的招募對象是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應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鼓勵外省高校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農村基層“三支一扶”。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埔陨蠈W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15.“三支一扶”招募原則和程序是什么?
答:“三支一扶”的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專業上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教育、經濟類為重點,同時優先招募家庭經濟困難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回生源地的畢業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制定計劃。每年4月20日前,各州、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收集、匯總當地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并上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根據統一規劃和有關要求,綜合確定各市招募崗位和數量,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計劃,于5月份面向社會發布。
(2)組織招募。報名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組織,各州、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具體負責。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及身份證。報名工作5月底前完成。
(3)確定人選。6月20日前,各地確定的人選報經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由各州、市對入選學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行人事部《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經審核、體檢合格的大學生,由各州、市“三支一扶”辦公室組織其填寫《云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同時與服務單位簽署《云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6月底前,將確定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名單上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
(4)培訓上崗。“三支一扶”大學生上崗前,要集中進行培訓。培訓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關于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農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也應對服務地的生活、民情、風俗等予以介紹,幫助他們更快地適應工作和生活環境。
培訓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由省教育廳、農業廳、衛生廳、扶貧辦等部門按不同服務項目人員分別組織。
被招募高校畢業生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出具招募通知。畢業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直接到服務縣的政府人事部門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招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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